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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所学习会--《民法典》串讲之第二编 物权(上) 发布时间:2020-08-01 浏览:打印此页

2020年8月1日上午9时,沂景律师事务所举行《民法典》串讲学习会,除一名律师请假外,其余律师全部参会。微信图片_20200801212738.jpg

本次学习会由律所主任孙寿远律师主持。孙主任首先宣读了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(实行)》,孙主任强调要认真学习该指导意见,在办案中加强类案检索,将承办案件做精、做细、做扎实。孙主任宣读完指导意见后,专职律师王倩对《民法典·第二编 物权》逐条讲解,并对照《物权法》着重讲解增加、删改的内容。微信图片_20200801212811.jpg

串讲期间,孙主任立足实际着重强调不动产预告登记实务操作、土地承包、土地征收、土地流转、老旧小区改造实务、天然孳息处置等实务问题,与会律师结合承办案件踊跃发言。本次学习会,与会律师结合司法实务积极讨论,获益良多,提高了对《民法典·第二编 物权》的理解、适用,为实务中灵活运用奠定坚实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