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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所学习会--《民法典》串讲之第二编 物权(下) 发布时间:2020-08-08 浏览:打印此页

2020年8月8日上午9时,沂景律师事务所举行《民法典》串讲学习会,除两名律师请假外,其余律师全部参会。微信图片_20200808223051.jpg

本次学习会由律所主任孙寿远律师主持。孙主任在学习会前宣布、强调了三件事,1、欢迎周广湜来沂景所实习。2、汛期的安全问题。临沂近期降水较多,外出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。3、增强疫情防范意识。新冠疫情在辽宁等地爆发,出发办案一定要做好防护措施并报备律所。孙主任宣布、强调后,由专职律师王倩对《民法典·第二编 物权》剩余条文逐条讲解,并对照《物权法》着重讲解增加、删改的内容。微信图片_20200808223106.jpg

    串讲期间,孙主任立足办案实际着重强调商品房预售与土地抵押、提存操作等实务问题。本次学习会,与会律师结合司法实际踊跃发言,加深了对《民法典·第二编 物权》的理解、适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