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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所学习会--《民法典》串讲之人格权编、婚姻家庭编、继承编。 发布时间:2020-09-12 浏览:打印此页

2020年9月12日上午9时,沂景律师事务所举行《民法典》串讲学习会,除两名律师请假外,其余律师全部参会。微信图片_20200912222308.jpg

本次学习会由律所主任孙寿远律师主持,专职律师高志星律师串讲。高志星律师对《民法典》第四编人格权、第五编婚姻家庭、第六编继承的主要变化进行了梳理。微信图片_20200912222325.jpg

串讲期间,孙主任强调对于第四编,随着社会发展荣誉权、名誉权等人格权保护越来越重要,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;对于第五编,着重把握婚前财产的界定,离婚时财产的处理;对于第六编,要深入研究遗产的确定、继承人的确定、继承方式。与会律师共同探讨了人体器官买卖、网红带货等实务问题。本次学习会,与会律师立足实务,踊跃发言,收获颇丰。